公共服务事项名称:协调开发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社会保险工作
主要内容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七条: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,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。
承办机构:开发区人力资源局
联系电话:6835364